生育与婚姻脱钩的利与弊杂谈
近日,《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办法》进行了修订。其中,将“夫妻应当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的规定,更改为“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这引发了舆论争议。
将生育与婚姻脱钩意在降低生育登记门槛,聚焦生育事实。修订取消对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这是为了将生育登记的重心转移到生育意愿和生育结果上来,回归人口监测及生育服务本位。
妇女生了孩子,拿着出生的医学证明与身份证,报告登记一下即可,上户口也没问题。不用问父亲是谁,无论你是已婚还是未婚,甚至是婚外生育,这一切都不再过问,只是纯粹进行登记。
当然,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这只是一个登记制度,取消“黑户”并不意味着鼓励婚外生育,也不是承认这是道德正确,而是社会对婚外生育的“宽容”。
允许非婚生育是我国生育政策的一大进步。其核心价值在于承认家庭形态的多样化,未来同居生育、单亲生育等多样态的家庭生育形式能够得到法律的认可,也能被平等地纳入相关福利政策范围之中。
在笔者看来,生育与婚姻脱钩,仅仅是为了解决人口增长问题的应对措施,对社会发展有一利而存百害。
首先,人口问题是经济问题的次生问题,低生育率的本质原因是生活成本太高,养育费用太高,子女婚姻成本太高。结婚率低是经济压力和男多女少的现实共同作用导致的,单靠这个生育与婚姻脱钩的政策措施难以达成人口增长明显效果,有点“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意思。放眼世界上不少西方发达国家,对非婚生子没有任何限制。但这些国家也一样饱受低生育率、人口负增长的困扰,这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其次,生育登记取消婚姻限制必然会冲击婚姻的神圣性,也会产生经济和伦理问题。生育登记取消婚姻限制有可能导致年轻人结婚的意愿更进一步降低。说句现实的话,生育登记取消婚姻限制后,渴望被包养,希望通过和富豪生下非婚生孩子来改变生活条件的人会更多,原本经济条件较差的年轻人,结婚更难了。社会中那些拥有大量财富的少数精英男士,他们拥有强大的择偶资本和能力,将会占有大量的优秀的女性资源。放松了生育的婚姻限制,得利的首先是这部分有钱人。同时当下存在的未成年事实生育造成的妇女儿童权益问题也需要特别关注。
第三,如果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配套,生育登记取消婚姻限制之后,离婚率会更高。离婚后,婚生子将面临的是不完整的家庭和削弱的经济条件、动荡的生活环境。
让婚生和非婚生孩子享有同样平等的人权没问题,但也应该维持婚姻的严肃和神圣。孩子是无辜的,可是对婚姻中做错事情的一方,应该要有惩戒措施,也要保护婚姻中没有过错一方的权益。
第四,生育与婚姻脱钩,让冲破道德底线的人不以为然,没了后顾之忧,助长“婚外情、婚外性”的不良风气滋生。也会冲破我国现有的“代孕”法规限制,产生新的问题。
“清官难断家务事”,生育与婚姻脱钩,社会背景太复杂,是否会造成结婚率降低,离婚率提升,生育增量甚小,道德伦理沦丧,是好是坏,是弊大于利还是利大于弊,实践将给出明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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