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中心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升格直辖市的可行性研究分析
直辖市又叫“中央直辖市”,是我国的省级行政区,直辖市的行政地位和行政级别与省、自治区及特别行政区基本相同。截至目前,我国大陆地区的中央直辖市共有4个,分别是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而我国台湾省还有5个“省直辖市”,分别是台北市、新北市、高雄市、台中市、台南市。那么我国现在的直辖市数量是多了,还是少了呢?未来有没有可能新增中央直辖市呢?今天城镇规划君何方洪就来简单研究分析我国可能新增的直辖市情况。
我国的直辖市数量从1967年至1997年这30年时间,都一直保持在3个,从未增加直辖市,也没有减少过直辖市。一直到1997年6月,由于当时四川省的面积实在太大(约57万平方公里,人口超过一亿人),需要对人口和面积超大的四川省进行拆分,且国家为了修建三峡大坝,统一管理和解决三峡库区移民问题,决定将副省级的国家计划单列市重庆市设立直辖市。便将重庆市、万县市、涪陵市和黔江地区从四川省分离,组建了重庆直辖市。
直辖市的好处是不言而喻的,众所周知,直辖市往往在全国的经济、科教、文化、交通、医疗等方面具有重要的地位。公开资料显示,1997年6月,重庆市、万县市、涪陵市和黔江地区从四川省分离,组建为重庆直辖市,重庆也是目前最年轻的直辖市。
目前我国共有5个国家中心城市和4个支持建设的国家中心城市,5个国家中心城市分别是上海市、北京市、广州市、天津市、重庆市,除了广州市以外,另外4个国家中心城市都是直辖市;而4个国家支持建设的国家中心城市成都市、武汉市、西安市、郑州市均不是直辖市,其中成都市、武汉市和西安市为副省级市,而郑州市则只是普通的省会地级市。
因此,城镇规划君何方洪认为,我国目前9个国家中心城市中的5个非直辖市的城市,都可以考虑升格为直辖市,分别是广州市、成都市、武汉市、西安市和郑州市。这5个国家中心城市只有成为直辖市,才能真正意义上发挥国家中心城市的作用。
(二)国家计划单列市具备成为直辖市的条件
计划单列市就是“国家社会与经济发展计划单列市”的简称,国家计划单列市的管理受中央和所在省的双重领导,但以省领导为主。国家计划单列市在国家计划中列入户头,并赋予这些城市相当于省一级的经济管理权限,也就是副省级市的权限。从经济领域来说,计划单列市拥有直辖市一样的权限,可以说计划单列市就是“准直辖市”。而从行政层级来说,计划单列市既不是直辖市,也不是普通地级市,而是介于直辖市和地级市之间的副省级城市,在我国可以说是非常特殊的一个城市等级。
目前我国共有5个国家计划单列市,分别是深圳市(广东省)、青岛市(山东省)、大连市(辽宁省)、宁波市(浙江省)、厦门市(福建省)。但其实在1983年我国刚开始设立国家计划单列市的时候,我国的计划单列市并不是只有5个,而是多达14个计划单列市,分别是重庆市、沈阳市、大连市、长春市、哈尔滨市、南京市、宁波市、厦门市、青岛市、武汉市、广州市、深圳市、成都市、西安市,重庆市是我国第一个计划单列市。但是在1993年,国家决定撤销沈阳市、长春市、哈尔滨市、南京市、武汉市、广州市、成都市、西安市等8个省会城市的计划单列政策。因此,在1993年底,我国计划单列市便只剩下6个了。而到了1997年,因重庆市成为直辖市,不再计划单列,我国的计划单列市便只剩下5个,并一直保持至今。
城镇规划君何方洪曾经看过一位行政区划专家写的论文中,该论文中曾经提到我国在设立国家计划单列市的初衷,是为了未来升格直辖市做准备。也就是说我国的国家计划单列市可以看作“直辖市后备市”。而且《中国科学院院刊》在《“十四五”时期,如何优化我国的行政区划设置?》的文章中建议将深圳、青岛、大连、喀什升格为直辖市。其中除了喀什为县级市(喀什地区为地级行政区)外,另外三个城市(深圳、青岛、大连)都是国家计划单列市。可见大家都认为国家计划单列市具备升格直辖市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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